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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孝文币

[原创]谁来帮帮如此兄妹情深的孩子(已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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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8 22: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孝文币 于 2010-2-18 22:40 编辑

       引用矛哥的话:“做人要诚实、懂感恩!”这一点我完全同意,但是我也看出了矛哥的言下之意,就是小红不是一个诚实感恩之人。
        基于这点我请大家一定要谅解一下,因为我们用的都是真实资料,小红以后一定会学会上网,同时她的同学也会上网,总有一天她们会看到这些文字的,我不希望“一棍子打死人”,我们要考虑她应该还是个未成熟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自尊心。而且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应该我来负,因为我是当事人的调查走访人。
        1、赖大律师资助刘小红的事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但是在走访刘小红时(我是2009年8月20日电话和通过询问村干部写成第一份调查文章的2009年8月24日我又亲自跑到小红家去调查),我曾经问个以前有没有受过资助的问题,当时她本人和其父母亲都说过有一名律师帮助过她的事,但是当时已经失去了联系,所以赖律师当时会不会再资助她上高中的事应该无法知道的,小红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赖律师确定重新资助小红的高中学业应该是或者说最少应该是在2009年9月1日以后(请矛哥证实赖律师确实资助小红的准确时间),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在2009年8月下旬推荐小红上麦田计划应该是不违规的。而小红当时接受麦田走访时那种盼望好心人资助得以完成学业的心情相信一般富裕人家是理解不了的。
        2、开学前两天,好像应该是2009年8月30日晚上枫仔(在助学部做事)发短信告诉我说助学部已决定资助(查了一下是这http://jxsczyz.5d6d.com/viewthread.php?tid=1573&extra=&page=5第43楼),我第二天打电话给她,告诉她麦田计划已经把她列为资助人,现正在寻找资助人,请她一定要凑足学费先去报到。后来她父亲凑足了学费带她去报到了。当时我并不知道麦田计划能否顺利找到愿意资助的爱心人士。所以我一直没有肯定地告诉她一家人一定能得到帮助。我相信其他人也没有提前告诉过她已经得到了麦田计划的资助。而山里人都是很现实的,钱没有到手承诺再多也是一句空话(实际上麦田的钱也是2009年11月份才到小红手中的)。而赖律师打钱到小红帐上的日子是在春节前,也应该是2010年元月份或者是2月份。
        3、戴家埔乡政府的父母官替小红重找资助人的事应该说是关心民生体恤贫民的一件实事,如果当时是同步进行的话,只能说明我的这个贴子也影响了很多人。矛哥问“领导有心重视,那我们事后为什么不向政府向主管教育领导汇报反馈?”你问这一点只能说明小薛的失责了,难道我们麦田每帮助一名学生就要向政府领导汇报功劳吗?而实际上乡父母官替小红寻找资助人的事也从来没有向我透露过呀。
        4、倒是小红开学后我也记不清是哪一天了,向我说过这件事,她说乡里的王乡长给了她一个地址叫她写一封信给赖律师,那个律师好像准备帮助她,我说有这样的机会你不能放过,一定要写,因为当时麦田只是确定对象,资助款并没有到位。为了能让她圆成大学梦,我告诉她只要钱没有到位,你只要有机会就不要放手,就要去争取。因为我知道资助高中生是笔很大的开销,有些资助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中断。我还告诉她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写信时说麦田确定资助的事。所以这事主要责任应该说是我。
        5、乡政府的推荐和我和游子两次的亲自走访足以证明小红的家境确实贫寒,正因为贫寒才让小红渴望得到别人的资助,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她还有一个堂兄也要上高中,脚下还有个弟弟在念小学,而母亲近半残疾。所以我们应该能理解到这个弱小女孩迫于求学的无奈而过于迫切地对资助款的渴求。小红绝对不是个虚伪和贪得无厌的人,况且有很多是因为我不让她说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愿以我的人格担保造成这次的双重资助于她的本性无关。
        6、我问了跟她一起在高中读书同乡,同乡证实她是现就读班上最节俭的一个,甚至经常一天只吃一餐饭,从来没有买过1.5元以上的菜。我想以后不管谁资助她,我们都要相信小红是个诚实勤奋的人,她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优秀品质。
        ……
        让我们衷心地祝福她学业有成,争创一片自己的事业。
发表于 2010-2-18 22: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总是能发生一些那么有缘分的事情!!

这件事情我们会尽快协商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0-2-18 2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尽早跟助学部联系一下,还有矛哥您要跟您妹夫尽早沟通一下,问他内心是否真实愿意扶助这名学生完成高中学业,如果有点勉强就叫他资助你说的那名学生。绝对不能弄成客家话说的“两头无落席”的现象而造成资助对象失学的现象。
谢谢矛哥。
发表于 2010-2-19 00: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泉矛戈 于 2010-2-19 01:17 编辑

一、 LXH 初中期间,赖律师(这样称呼好些)夫妇曾资助过其和另一贫困学生几个学期,因为是通过乡政府牵针引线(这是原话,究竟资源从何得来,我和赖都无从知晓),与两位资助生从未谋过面,不知其是男是女,啥姓名谁,也不知资助款是否真实交给到资助生手里。资助期间,乡政府没有电话,资助生没有信件,总之没有任何消息反馈。这就是我67楼所说“他们夫妇俩曾多次与我说,因故,不想再资助原先两位学生”的缘故。也是我说要做人要懂‘感恩’的理由。

二、 LXH 等四位贫困中学生资助款,麦田总部9月份打入遂麦账上,本来开学时就得发放,因借《晚会》声势,扩大麦田影响,延误发放时间这是后话。我想说的是:在获取麦田资助的情况下,当又有好心人想资助,书信中电话里理应向对方交待,说清情况,L没有做到,如不是凑巧,可以肯定 L永远不会做到。这是我说做人要诚实的理由。

三、 乡政府‘资源从何得来’?到现在为止,我还是认为是我们麦田志愿者本身,说白了是薛校长。66楼所述“乡政府管教育的王乡长知道她的家庭情况,又花了很多时间帮她联系上了那名律师,小红说那名律师的助手上学期找了她,说如果有困难可以在以后的学期按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她一点帮助。”仅凭这点,薛校长应该知道乡政府仍在“奔波操劳”,而 L 正在向‘双重资助’运作。我们是麦田人,而且我们老字号了,麦田的原则麦田的理念,我们应该知道。这是我说“做人要认真、求更好! ”的理由。


当然 ① 、L及另一资助生在初中期间不知赖律师夫妇详细地址,这大有可能

         ② 、我说过“贫穷的无奈,求人的煎熬。”鉴于贫困的畏惧、求学欲望,说心里话能得到“更多的资助”不要说对一个学生,就是对一个成年人来说是多么渴望和欲求。更重要的是:‘双重资助’违反麦田助学理念,L不知情,这同样大有可能。


        应该声明:我对贫困学生 L、对薛校长没有任何偏见的看法和想法;文字里有些过激的话,是我的错,在某种角度上来论——L 是无辜的。
       但为了遂麦健康发展,我想我的旨意是对的。
发表于 2010-2-19 00: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泉矛戈 于 2010-2-19 01:02 编辑

两点意见,希望大家支持。

①、年前年后我与赖律师协商多次,决定 LXH  继续由赖律师夫妇赞助,直至大学毕业。(律师夫妇有意今后将资助款转入《遂麦》,以麦田身份发放。此事以后商议再做决定。)

②、原佛麦召集人‘SU’个人资助款必须撤销,由‘SU’自行另作决定安排。
 楼主| 发表于 2010-2-19 21: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tongyi:qiang:DING
 楼主| 发表于 2010-2-19 21: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到这样的贴子我心里是暖暖的。
        小红的事引起了这么多人的关注,甚至现在出现双重资助,说明关爱山区贫困孩子的爱心人士是广大的,也说明了我们的走的路是众人拥护的,为这,心里洋溢的是感动。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并没有因此而互相指责,而是交流引导商议解决,足以证明我们是一个团结的家庭,矛哥是好样的,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蚂蚁更是会凝聚人心,为这,我们大家也应该是快乐并感动着。
         现在我更高兴的事是矛哥的亲戚是好样的,也就是赖律师夫妇,矛哥在上两楼回复中肯定了他的亲戚将资助小红整个高中并至大学毕业,为这,小红应该是最高兴的,赖律师的义举,足以感动我们所有的志愿者和家乡的父老乡亲。
        说实在的,我一直考虑的不仅仅是她的高中学业,我考虑更多的是她要是考上了大学怎么办?我去年暑假去劝说小红上遂中时我曾向她承诺了只要她能考上大学(一本)我就一定会想办法让她能大学毕业(因为像她这样的家境念大学的学费是个天文数字),为了这个承诺我已经谢绝了很多好心人对她高中扶助意愿的联系,因为我知道上大学时才是她最艰难的时候,我计划是在那个时候发动我的好朋友帮助她。而现在,一切都变得那么简单了,因为赖律师的爱心承诺,我没有这个后顾之忧了。我看到矛哥的回复我是感激涕零,那份激动是无法形容的。谢谢赖大律师的信任。

                 
        另外我要再次申明一点的就是,如果矛哥不说的话,我确实不知道赖律师年前已经决定并汇款了给小红的事,小红的父亲大约是在过年前六天跟我见过一次面,我当时询问过赖律师资助的事,他并没有跟我说过汇钱的事。只说了可能有这个意向,资助金额也不清楚(我前楼说的500元是我瞎猜的因为小红说过赖律师资助过她500元)。当时我说如果有的话就要跟那名律师以及跟麦田的资助人写信说清楚这件事。他当时答应了。
        关于乡政府联系赖律师的事我听小红说过两次(包括和律师见面),但是我一直没有当一回事,因为我一直认为既然人家已经放弃了,就不可能会再重新资助她。加上我也不可能做专职志愿者,我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我不可能花很多时间去过问她的事,除了偶尔鼓励她要好好学习争取进步的话之外,其他我是无暇关顾太多的。时间一久,这件事早忘记了。
        还有一点,矛哥在我那份贴子中说的赖律师初中三年都资助了戴家埔中学两名学生的事,我是从来不知道的,因为我是在小学上班,不是在中学上班。最少目前为此,戴家埔中学和小学是两个单位,管理人员也是两套人马,不是合在一起的,尤其是在财务方面更是各自为战。
发表于 2010-2-19 23: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泉矛戈 于 2010-2-19 23:59 编辑

       在我们身边,总有些人把别人的付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心安理得的去接受别人的馈赠,可是我们可曾想过,在我们获取的同时学会感恩?别人爱我,我爱别人,这实是小爱;我爱别人,别人爱我,这才是大爱!

       希望 LXH  用心去善待一切,珍惜一切。常与你的资助人去信去电交流思想、联络情感;勤奋学习,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回报你的父母、回报你的资助者、回报所有关心你的人,。这就是你对大家最好的感恩!

           相信你不会辜负资助人和所有关爱的人对你的期望!相信爱与你永在!
发表于 2010-2-20 00: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赖律师给 LXH  的资助款是农历小年那天汇出,想必他们早已收到。

请薛校长督促提醒 LXH 包括她的家人经常保持与赖律师夫妇(书信为佳)联系,千万不要再次出现 LXH  初中“断粮‘的事。

我相信赖律师夫妇、更相信 LXH !
发表于 2010-6-13 09: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能力有钱的朋友们多多关照。

在中国最缺少的爱心,多些爱心,方便你我她,为别人其实也是为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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