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遂川志愿者网----遂川地区大型公益互动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必须使用中文)
查看: 470|回复: 0

恶意透支手机费是盗窃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6 15: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移动公司长期与国外声讯台合作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而客户与国外声讯台合作骗了移动公司一回就是无期徒刑,这能公平吗?   作者:盛翔   潮州中院6月30日对一宗利用某移动公司手机通话费结算技术漏洞透支话费,以拨打国外声讯台获取回扣牟利的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方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7月2日《广州日报》)   手机用户透支手机费,可以看做是盗窃行为吗?既然移动公司允许客户透支,那么当然就有欠费不还的可能,这是明确可知的风险;为何客户欠费数额一大,就可以盗窃罪论处呢?确实,方飞不是一般的客户,他有利用恶意透支功能牟利的动机和行为,但他利用假身份证大量开户,都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移动公司应该为此承担失察责任;而一旦开户成功,那么他的透支欠费行为是否算作盗窃就值得商榷。   更何况,透支欠费数额之所以如此巨大,只因拨打国外声讯台,声讯台才是真正的盗窃者。而声讯台的天价收费,恰恰是由移动公司来代扣的。通常的情况是,声讯台与移动公司合伙起来骗手机用户,回复一个短信或者回拨一个电话就是几十上百,甚至成千上万;这一次,情况依然是这样,声讯台借助移动公司来骗取了多达90万的高额话费,移动公司本指望着拿一笔不菲的中介费,却不知道方飞与声讯台背后另有合作,移动公司“聪明反被聪明误”而已。换言之,如果方飞的盗窃罪名成立,移动公司自己至少也应该有过错,没有移动公司的代扣制度,移动公司就不用按照代扣协议支付国外声讯台任何费用,高达90万的损失根本就不会发生。   移动公司长期与国外声讯台合作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而客户与国外声讯台合作骗了移动公司一回就是无期徒刑,这能公平吗?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08 - 2025 http://www.jxsczyz.com

遂川志愿者网已经安全运行

本站提供网上自由讨论使用,所有个人言论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删除,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歉意!
合作交流QQ:103222168(蚂蚁搬家) 37698433(枫仔)
论坛 QQ交流群:136077016 认证志愿者QQ交流群:246131418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遂川志愿者协会 ( 赣ICP备15006737号-1 )

GMT+8, 2025-5-7 03:32 , Processed in 0.053189 second(s), 9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